学位论文质量是评价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而选题和开题是整个论文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整个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的规定,特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作如下的要求:
一、开题报告的意义
开题报告是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保证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开题报告可使研究生进一步明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内容和方法;通过专家评议和相互交流,使研究生更好地了解课题进行过程中应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并使研究方法科学合理,合理安排课题研究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学位论文选题
(一)学术性研究生
1、课题的开拓性与先进性
课题应为前人没有专门研究过,或虽已研究但尚无理想的结果,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的;或是学术界有分歧,有必要深入研究探讨,并能取得预期成果的课题。课题要尽量立足于本学科领域的前沿,要尽量提出新颖的、独特的观点。
2、成果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选题应遵循科学发展需要和切合实际应用的原则进行,即所选课题应有学术价值或实际效益。课题内容要有科学性,其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适当,应充分考虑到在一定时间内获得预期成果的可能性。
选题要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进行。所选课题应尽可能符合研究生的素质特点和兴趣,结合已有的科研任务,并尽可能纳入我校的科研计划。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课题的来源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规划与设计;可以是产品研制与开发;可以是技术研究与推广;可以是管理与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
2、成果的应用性和开拓性
论文选题要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能够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导师在指导研究生选题时还要注意,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不能照搬前人的成果,重复别人的工作过程。
三、开题条件和时间安排
(一)开题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
(1)至少完成14个学位课程学分;
(2)完成文献综述。
2、非全日制研究生
(1)完成全部学位课程学分
(二)开题报告的时间
1、研究生一般应在入学的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的方式
(1)开题报告应以报告会的形式,在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下公开举行;
(2)开题报告会须有相关学科三位以上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参加,其中一人为开题报告会主持人。另设秘书1名,由同学科领域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3、开题报告的内容
研究生作开题报告时,应简明扼要阐述以下内容:
(1)说明课题来源、选题依据、国内外研究动态;
(2)说明课题在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的意义、价值及其特色;
(3)说明课题要实现的最终目标及实施方案;
(4)论证完成论文的实验条件,预计可能存在的困难,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5)提出论文工作计划,应确保完成学位论文工作量的时间不低于一年。
4、开题报告的审批
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后应根据专家小组的评议意见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正、补充和提高,认真填写“开题报告”表,经导师、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保存,作为研究生未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必备材料之一。
若因正当原因改变选题,须报学位分委员会批准,并按上述要求重作开题报告。变更选题并通过开题报告后,必须确保有不低于一年的时间用于完成变更后的选题,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允许两个月内补作一次,仍不能通过者将作退学处理。
5、开题报告的监督管理:
(1)各学院应于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末将本学院应做开题报告的人数,已作开题报告的人数,未作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名单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2)研究生处每年将组织有关专家随机抽查部分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会,并检查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表。
四、其他
本要求自2017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